文策院為鼓勵國內創意人才與國際合作發揮共創優勢,持續開展未來內容的無限可能,提升我國文化內容產業之國際競爭力,將提供支持金予符合此徵案之業者(已創意為核心,透過與科技技術結合,表現之創新(Innovation&Interactive)之國際合資合製作品),期望推動更多國際合作,啟發產業以創新思維開發未來內容體驗。
【申請資格】
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、教育機構(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)、博物館(包含文物典藏及文化內容保存等)機構、財團法人、行政法人。財團法人限非文化部捐助設立者;行政法人限非文化部監督者。
【提案條件】
- 須為臺灣與國際間共同合資或合製之提案、且臺灣為提案作品之出品國之一。
- 提案企劃已進入製作階段者,並於受支持核定起15個月內可完成製作之提案。
- 提案企劃之 30% 總預算已到位者為佳。
【申請資訊】
-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7月14日 台灣時間17:00截止。(以線上報名系統
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 - 官網公告:https://taicca.tw/article/a10db997
- 報名方法:於線上報名系統註冊並填寫線上報名表,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
關文件上傳。 - 報名網址:https://dash.taicca.tw/brd/fci-112/apply
【聯絡窗口】
專案信箱|grant.gm@taicca.tw
嚴專員 ( Rae YEN )|rae.yen@taicca.tw
張專員 ( Alice CHANG )|02-2745-8186 #356|yuyun@taicca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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